当李逵遇上李鬼

今日于忙中偶然整理小站文章,看到如下留言一条: **************************************************************************** 江湖 today223@163.com 221.224.56.19 提交于 2012-06-27 8:16 上午 你是哪位?为什么会有我老婆的文章,还拿出来乱贴。 **************************************************************************** 李逵遇上李鬼,也是头一桩,本懒得回复,毕竟现在为杂志和报刊写约稿和照顾家庭已经占据我几乎全部时间,但李鬼上门来留下的这条留言倒让我一直存在的一个疑问得到了证实,在网上发稿,会不会有人拿去据为己有?再”以最坏的恶意揣测”一下,拿去据为己有以后还堂而皇之去投稿并获取稿费。相较前者,后者更令我忿忿,在养家糊口不易的今天,在每一分钱都恨不能掰成两半花的今天,这等骗稿费的行径从某种角度来说与“上门抢劫”何异?当然,怀着“这世界还是美好的,这世界上好人还是很多的”想法,真心希望这事不会发生。考虑到自己非名人,想着自己的拙文(大多数还是杂志以及报刊的指定内容约稿)应该不至于会引起那些想博眼球和赞誉的文抄公们的兴趣,所以还是在稿件于报刊杂志刊发后再在自己网站上发表以作备忘。好吧,我在这里也温柔地小小声地提醒一下来我小站拿文章的文抄公们,真心要拿,别拿那些标明“出版”的(五月丽雯出于虚荣心或者自我陶醉给特意标明的),多半是刊登在发行量较大的省级刊物上,这万一的万一被阅稿无数的编辑们识破,那就尴尬了。 最后,简短地回复一下这位“江湖”人士: 你老婆是哪位?为什么会有我的文章,还敢拿出来贴。

《五月丽雯作文簿》在新浪博客的家

《五月丽雯作文簿》在新浪博客的家:http://blog.sina.com.cn/wuyueliwen。 注册新浪博客也有一段时间了,但一直疏于打理,对自己来说,这里才是五月丽雯在网上真正的家,那里是借了别人的地盘涂鸦,属于寄宿客。不过,新浪博客支持手机订阅,这大概对大家来说会更方便些?所以,这里仍然是所有文章的首发站,想使用手机订阅的朋友可去新浪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