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紧要的是两个人在一起开心。我们是不在乎那张婚纸的。”情投意合的男女双方笑对媒体。同居了若干年,外人看来已无异于老夫老妻,只是法律上没有过了明路。法律上没有过了明路,这“两人关系“就仍然有点名不正言不顺。媒体有着八卦般的热心,多半也是好奇,是因为什么原因而迟迟不”谈婚论嫁“?噢,却原来只是因为”不在乎“。
多么潇洒。多么淡然。多么脱俗。
开心就好。感情不就是这么一回事。开心则在一起,不开心就分手啰。多简单。
真的那么简单么?真的那么不在乎那一纸契约么?
若真的把婚纸看成“一张纸“,那么就去领一张应该也没什么负担吧。
看来还是在乎。而且,相当在乎。因为婚纸这薄薄一张纸的背后,有着太多的责任和义务需要承担和背负,也给男女双方的感情箍上了一个紧箍咒,已婚人士,桃花勿近。也没有分手时抬脚就走的简便。所以,不领婚纸,简直可以等同于享受“不负责任“的轻松。百利而无一弊。喜新厌旧,常换常新,随处留情,脚踏多船……,只有未婚者有这样的特权,顶多是道义上的不义,但不会受到实质法律上的伤筋动骨。自由,这才是可贵的。
只是,女人末了终究还是潇洒不起来。年岁大了,再也耗不起,说到底,她总是“未嫁“,再难听点──事实是”没人愿意娶”,总归不是好听的名声。再者,一不小心,肚子被播了种子,一天天大起来,饶是自己无所谓,但肚子里的这个总得给个名份,你跟孩子的爸爸再如胶似漆再情投意合,孩子闹了归齐,也只能算是“私生子”。也总归是不好听的名声。
名份是逃不过的,毕竟在这个世俗的世界生活,你和他都不是归隐山林与世隔绝的杨过小龙女。
男的说,其他都可以给你,唯独名份不可能。还狡辩,我们不是很快乐么,在一起快乐最重要,又何必在乎那一纸?
明明是他自己最在乎,像这样的男人,趁早离开是明智的。
因为,这份所谓的快乐,大家都心知肚明,不过是虚伪到底的藉口而已。
真爱她,就娶她。别的再多说也是废话!
文章很好,我要拿笔记下来,以后常背常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