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楼也要讲道德

李碧华有篇小说,讲的是一女子为爱跳楼轻生,黄泉路上,遇一老妇闷声上前,死抱其腿,苦苦痴缠。该女子不明所以,只嫌对方阻手碍脚,耽误她赶时间重新投胎做人。遭了一通抱怨的老妇终于开了口,且异常忿忿:你跳楼便跳楼,作甚拉上我垫背?

哦,却原来,那女子跳楼时,老太正好从下面经过,于是也顺带一命呜呼了。

所以,也不怪那老妇到了阴间还追着她“讨债”要说法。你说,任何人,无缘无故的因为一个“八杆子也打不着”的人的自杀而莫名其妙”陪葬似”的送了命,怎会感到不冤?

你想死,可人家不想呀。人家原本活得好好的,就因为你这不负责任随随便便地一跳,把对方也不情不愿地拖进了阴曹地府。从某种意义上说,也算得是一种“谋杀”罪的。管你有心还是无意。引老毛同志的话,这简直就是强奸民意。

所以,跳楼也是要讲道德的。

奉劝各位跳楼者在跳楼之前,就算抛家人、弃朋友,什么爱情亲情友情人情都放到脑后了,跳的时候多少也讲点道德吧。别说是压到了人,就算压到了花花草草也不好呀。

要跳,找一处无人的空旷场所大大方方尽尽兴兴毫无顾忌地跳。也省得,到了阴间,还照样被人追逃得无处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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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年轻男子跳下35楼自杀 砸死路过无辜老汉(广州日报)
昨天凌晨5时16分,黑龙江籍年轻男子刘某爬上东莞常平联邦花园的35楼试图跳楼自杀。常平公安、消防接警后赶往现场救援,在与刘某僵持了近12个小时后,当天下午4时15分左右,刘某突然大喊一声从阳台上跳下,坠地身亡。更不幸的是,湖南籍老汉李某骑自行车经过警戒区时,刚好被刘某砸中,最终不治身亡。

据当地警方介绍,经向刘某亲属了解,其有4年吸毒史,又加上喝了酒,可能产生了幻觉,才导致悲剧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