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昏,陋室。一盏孤灯,两杯清酒,摆在一张斑驳的小木桌的两端。桌前,年迈苍老的我一人独自斟饮。那些前尘往事在摇曳而恍惚的灯光中开始在心头上演。
六十年前,我还年轻的时候,上海滩无人不知我——一代枭雄。人们见了我,都毕恭毕敬喊我“四爷”。他们传说我可以翻手为云,覆手为雨。那个时候,我也对自己深信不疑。在那个血雨腥风的年代,能够博得他人的倾慕,惟有超乎常人的勇毅。那时我无牵无挂,任何时候生命都是我唯一的赌注。一直以为自己就这样戎马一生,直到我遇见了歌女小凤。
小凤有一双忧郁的眼睛,这使得她的歌声像风一般让人捉摸不定。没有人懂得她的哀怨在我心底所掀起的惊涛骇浪。我对她许诺,我愿把印加王的宝藏都拿来献给她,只要她幸福。
然而她却淡淡一笑说,离开这块是非之地吧,我只要一种简单平静的生活。但我是叱咤惯了的人,哪里肯罢手。于是,就在我们成婚的那晚,小凤离开了我,就像午夜那个穿了水晶高跟鞋的灰姑娘一般从我的生命中突然消失。也是那晚,我梦见一条叼着猫的鱼对我说,没有谁是永远的强者,就算是猫,也有成为鱼儿口中食的一天。每个字都像程咬金的宣花斧头那般重重地劈在我心上,是我幡然醒悟。从此我便像谜一般从江湖消失了。
今夜,我坐在灯下慢慢饮酒,是为着纪念一个人,我的发妻。六十年前的今天,她用自己的身体替我挡住了一颗小小的子弹。我经历过太多的枪林弹雨,但,没有一次像那晚那样惊心动魄,令我一生都刻骨铭心。
我至今都记得小凤微笑着躺在我怀里说的最后一句话:
这,就是,我的——幸福。
躺在沙发上,慢慢欣赏,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