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终于看完了《金刚》(King Kong)。此前因为碟片质量的问题,只看到了故事的上半截,且还是看的断断续续的。昨天终于补齐了后半部。在未看这个电影之前,先入为主地从网络上听来一种评价:前面的内容,沉闷无聊;中间的内容,打斗激烈;最后的内容,伤感无奈。于是,在播放开端和发展的时候,我便看的有些三心二意。一会儿站起来倒水喝,一会儿走开去刷牙洗脸,还抓紧时间上了一会儿网,看了点新闻,兼带回了几封朋友的信件。事后证明,对于前期内容以这种着三不着两的方式观看也的确是无伤于整体情节。是什么时候开始安坐下来渐入佳境的呢?大概是从一大群吨位级的长颈食草恐龙被几只食肉恐龙追赶着,最后慌不择路,全体仓皇奔涌向山崖边的一条羊肠小道逃命(这小道估量着也不过区区两三米宽吧,一边是嶙峋山壁,另一边就是万丈深渊),致使路面因不堪重负而塌方坍陷,导致不少恐龙在无情地挤迫下纷纷失足掉落悬崖粉身碎骨的揪心场面开始的吧。
慢慢地,就见到了这部电影的真正主角——King Kong。一只如乐山大佛那般巨大高壮的黑猩猩。当然,它也是很强健威武有力的。女主角,一位演艺生涯潦倒不顺的金发女子,被它握在手里,好似一具小木偶。
也许,对King Kong来说,那个女子,也就是它得到的一个小玩意而已。因为很新奇,与岛上那些丑陋污浊愚昧不化的土著人完全不同;因为很精致,金色的头发加上如蝶翻飞的丝绸衣裙;因为很有趣,能表演各种节目取悦自己;也因为,她是第一个敢于和它叫板,敢于对它说“不”的人。所以,它并未按照以往的饮食习惯将她立刻打扁捏碎并一口吞噬之。(不过,据我的猜想,或许,它曾经私下里掂量过,她着实太瘦了,吃了还不够填牙缝的;又或许,它那时候刚好饱餐过一顿,故而对她胃口不大;更或许,它正处于心理上的无聊空虚期,只想找点什么寻点开心而已。总之,谢天谢地,它没有把她当作一件“食物”来对待。唉,可惜它并不知道,它的一念之差,为自己的后半生带来了无穷无尽的麻烦,最后还搭上了自己的一条命,且是客死他乡。)
她也的确为它的孤岛生活带来了一丝新鲜的气息。她为King Kong的那场单人演出,想必是尽了其所有的才能。自然,为了保命,也只能全力以赴了。King Kong果真被她的表演迷住了。好像一个小孩子,见到一个会自动跳舞唱歌的小机器人,那种喜欢和想将其拥有的热切态度,绝对是发自内心来自肺腑的。
因为非常喜爱这个小玩意,所以当小玩意落难时(在林中,几头食肉恐龙对其虎视眈眈),King Kong毫不犹豫地跳将出来与恐龙们搏斗,出演了一场英雄救美的老戏。其实,我以为,King Kong并非因为对那女子产生了所谓的爱情而“一怒为红颜”豁出命去厮杀,而是它看到,恐龙们居然那么厚颜无耻地敢对属于它的东西下手,这使它很有些愤愤不平,它的权威受到了挑战,为了巩固和证明自己在孤岛的霸主地位,它不得不出来战斗。不然,这“King”脸往哪里摆?
同理,当小玩意被另一些叫做“人”的生物“偷走”之后,King Kong的暴躁狂怒和紧追不放也是合情合理的。它一定在想,那是我的东西,你们凭什么拿走?
都说玩物丧志,King Kong也没有逃过这等命运。有人说,King Kong是迷恋那女子的美貌,但我觉得不是。想想看,若是那女子蠢蠢笨笨的,即便是有花容月貌,又有何用?容貌对King Kong的吸引力是不大的(除了母猩猩之外),关键是那女子以自己的聪明才智机灵活泼尤其是善解猩意这一点,极大地勾起了King Kong的瘾,使他心甘情愿地与她一同嬉戏:悬崖边看夕阳,密林中奔跑兜风,冰面上悠然滑行。多么快乐呀,那是荒岛生活无法体会的快乐。
智慧的人早就说过,快乐总是短暂的。King Kong的“不顾阻拦,只想找回小玩意”的倔强作风让纽约人民很头痛,他们需要的是一头“乖乖被人看”的King Kong,而不是一只将一辆巴士左摇右晃玩弄于股掌之中的巨兽。“我们不过是想看看你长什么样子而已,你倒这么作起威风来,算什么意思呢?”大家都不高兴了,所以,一致决定处死King Kong。
是的,当看到King Kong爬上帝国大厦楼顶,面对战斗机射来的枪林弹雨,冷静地用指关节将尾随而来的那女子往角落安全地带轻轻地一送时;当看到King Kong被战斗机射落,仅余一臂攀援住帝国大厦顶侧,半吊在空中摇摇欲坠,却仍竭尽全力去救助同样吊在救火云梯上摇摇欲坠的那女子时;当看到King Kong用背部抵挡子弹只为保护那女子不被枪弹误伤时;当看到King Kong顶天立地地站在帝国大厦最顶端,拍打着胸口,嗷嗷地发出气壮山河的吼叫,那吼声仿佛在说,有种的就冲我这儿来!十足地表现出一条英雄汉视死如归威武不屈大义凛然时,我忍不住想哭。
事后想想,那感动我的,其实并非众口一词的“King Kong对爱情的执着和敢于为爱牺牲自己的精神”,倒是它这种对于小玩意的纯真的爱惜情感,才使我深受震撼。在King Kong的眼里,哪怕是一件小玩意,都应该不顾一切地去保护它,爱护它,甚至于不去计较这种付出是否值得。
回顾我们的生命里,一定也曾经有过这样那样令自己难以放下的人或物,但哪一样会让我们坚持不放到生命的最后一息?我们比King Kong聪明的一点,那就是,我们知道,万事万物千好万好,也不及自己好来得重要,自然,也就更不会干出为了一件心爱的小玩意而甘心情愿陪上一条命的事。这是人类在思维方面的进步。在这个现实而客观的社会里,我们会很理智地比较衡量取舍感情、名利、金钱、地位、前途、工作、家庭……,纵使有过感情用事,也不过只是一时的冲动而已,冲动过后,恢复冷静精明利害干练,百折不挠百打不倒。
很好。
走出了电影,生活还是我们熟悉的样子。一切照旧着继续……
最后说几句题外话。
其一,我觉得,整出电影中,最该死的就是那个瞪着一双凸鱼眼的胖子导演。因为他的自以为是的个人主义,使得那么多同行的人有去无回,葬身于原始森林;也因为他对名与利的欲望和贪婪,使得King Kong背井离乡来到纽约。最后,还是因为他的刚愎自用,让King Kong挣脱了铁链枷锁的束缚,最后叫那女主角眼睁睁地看着它被群机扫射致死。你说,他是不是罪魁祸首?
其二,观毕结尾,我始终未能不明白的是,为什么一定要打死King Kong呢,用迷药迷晕它之后将它遣返回荒岛不就行了?当然,这样的结局是不够震撼和感人的,为了让观众泪洒影院,King Kong是一定得牺牲的!(不晓得动物保护组织会不会对King Kong的结尾表示强烈抗议和不满?)
末了,还有一个小小的不解,那就是,女主角的绸质衣裙。它在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丛林历险——摸爬滚打腾挪跌荡之后,竟然一丝破损都没有,胸口的白色蕾丝花边依然完好无缺,太神奇了,不知道是什么牌子的服装?建议户外运动装的生产商们可以深入调查研究一下,争取开创产品新天地!
确实啊。女主角穿着那么少的衣服在密林中腾挪躲闪居然身上连一条划痕迹、一条伤疤都没有,甚至在多次出镜的时候嫩白的皮肤都闪烁着迷人的光辉!哈哈,当然了,除此之外,它仍不失为一部好看的片子。:)——我是看了别人转载你的文章,循踪找到这里,才知道是你的《锦瑟的年华》,转过去的标题居然是《一个女孩在香港》。
谢谢sissi的捧场!呵呵,欢迎常来玩呀!
丽雯好幽默,丽雯的影评也那么真实精彩!
精彩!
我看kingkong的时候都出名了,朋友说,没见到过看kingkong哭成那样的。 其实我就是在结尾的时候是在忍不住了,我以为女主角要跳下去的,可是没想到她跑去别人怀里了。
实在,拚错了。
我是在电影院看的,开头的英文对白很多没有完全听明白,可是3个小时的时间倒是去了好几次厕所,哈哈。
写得真好, 一边看着这篇文章. 那些精彩的情节又在脑海里放了一次电影
to 月满西楼:谢谢你的鼓励!:)
有段时间没见你了,一切还好吗?